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05.05.2018  20:53

  5月4日,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听取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起草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唐一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进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蹄疾步稳、扎实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全省深化机构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提供有力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激发活力、增添动力。

  会议强调,多年来,我省事业单位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与不足,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解决。要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转变优化职能,整合归并机构,大幅精简规模,盘活闲置资产,增加市场主体,减轻财政负担。

  一是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要做到应转尽转。全省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一并纳入转企改制范围,加快组建企业集团。二是公益类事业单位要加大力度整合精简。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实行跨部门整合,组建大型综合性事业单位,赋予新的职能,集中力量资源,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部转为行政机构。按照中央要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与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同步实施,今后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省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改革谋划和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省委的具体安排,严格程序步骤,明确时限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