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04.02.2016  10:59
   

  今年以来,全省发生亡人火灾14起,死亡17人。为此,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火灾频发势头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节庆活动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亡人火灾14起。其中,沈阳发生2起、死亡2人,大连发生7起、死亡7人,鞍山发生2起、死亡2人,铁岭发生1起、死亡1人,盘锦发生1起、死亡4人,葫芦岛发生1起,死亡1人。14起火灾中有10起发生在居民住宅,4起发生在蔬菜大棚、仓库和办公场所。特别是,1月25日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大厦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9万平方米;2月2日盘锦市兴隆台区居民楼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

 

  连续发生的数起火灾事故,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月2日,李希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要吸取深刻教训,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此类问题发生。省安监局要从全省接二连三发生火灾事故中总结教训,对防范火灾进行再部署,确保人民生命安全”。陈求发省长要求:各地区要认真汲取教训,对火灾防范工作再部署、再检查;要举一反三,对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严格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要狠抓基层,狠抓落实;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全省安全。

 

  为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检查整治执行力。

 

  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总体安排部署,联合、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储物流等单位场所,以及各类节庆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为重点,迅速再进行一次专题部署,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针对居(村)民楼院、小单位小场所和群租房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居民楼院门口和疏散通道堆放可燃物等突出问题,立即开展“三查三清”活动,有效消除致灾因素,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各企业务必落实节日值班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级公安和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要督促本部门和社会单位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排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火灾隐患。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六加一”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铁腕执法,严肃查处,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关停的要依法关停,该查封的要依法查封。对排查发现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发现一个,关停一个,并依法予以严惩。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严格的层级挂牌督办制度,绝不留后患。

 

  要突出整治烟花爆竹运输、经营和燃放等环节的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许可证过期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隐患和问题。

 

  各类企业务必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节日期间放假停产检修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商场、商厦要安排专门干部和人员值班、带班。停产和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等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一定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