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明厨亮灶工作现场工作会议

28.08.2015  20:40



为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加工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切实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对餐饮安全状况的消费知情权及社会监督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提升企业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为出发点,以利于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积极倡导和推广“明厨亮灶”工作。

8月27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沈阳市召开“明厨亮灶”监管现场工作会,推广“明厨亮灶”监管经验。

会上听取了沈阳市皇姑区“明厨亮灶”监管工作经验介绍,并实地观摩了辽宁省实验学校食堂、东北簋街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实施情况。皇姑区“明厨亮灶”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层层落实。皇姑区局领导对“明厨亮灶”工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工程开展中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和问责机制,将“明厨亮灶”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与监管责任人进行直接对接。二是正视企业畏难情绪,积极疏导稳步推进。针对开展明厨亮灶工作中餐饮单位存在的消极抵触情绪,以法律法规要求为底线,以提升企业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为出发点,以利于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为根本,冷静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确实存在困难的单位采取暂缓、限时开展的办法,积极化解矛盾,稳步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多措并举,有效推进。皇姑区局创新监管机制,将明厨亮灶工作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示范创建、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行政审批提前介入、推介和倡导使“明厨亮灶”工作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提高餐饮单位参与“明厨亮灶”工作积极性。

省局阎浩林副局长对沈阳市皇姑区“明厨亮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从充分认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实施“明厨亮灶”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的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明厨亮灶”工作等方面提出四点要求。使全省食药监管部门深刻认识到“明厨亮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截止目前,全省各类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共1325家,占学校食堂总数16.6%。

省局阎浩林副局长,皇姑区吴迪副区长,全省各市及绥中、昌图县分管餐饮工作副局长、处(科)长及56个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处(科)长、执法队长,省局餐饮处全体人员共1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名词解释“明厨亮灶

明厨亮灶”就是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凉菜加工等重要环节通过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电子显示屏、隔断矮墙等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

明厨亮灶”主要有两种公示方式:一是开放透明式,二是视频监控式。

开放透明式:指采用开放式或透明玻璃橱窗式厨房,使消费者能直接看到食品制作和餐饮洗消的关键过程。

视频监控式:指在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内的各食品操作间(包括切配、烹调、备餐等)、餐用具清洗消毒间等关键控制区域内安装标清以上(含标清)监控设备,将食品制作及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过程通过视频信号传输到就餐场所的展示平台进行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