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宪法》知识培训

04.12.2017  23:09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经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今年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为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的认识,省局于11月30日,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培训。法制处邀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刘芳教授,做了题为《维护宪法权威》的讲座,详细阐述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性、维护宪法权威的路径等方面内容。阎浩林副局长、郭雪峰副局长、金纪平书记及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同志共90多人参加了学习。

盘锦市红十字会“国家宪法日”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红十字会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 法制网记者  朱宁宁   宪法,国家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