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省市城乡医保已并轨 辽宁省需等国家出台政策

05.11.2015  12:55

   八省市城乡医保已并轨 我省需等国家出台政策

   两项保险“并轨”后将有2687万人受益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或都可根据户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并轨”,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省将有2687万人受益。

  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天津、山东、重庆等至少八个省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并将在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省目前还没有将两项保险“并轨”的方案,需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才会启动并执行。

  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在参保人员、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城居医保管理单位为人社部门的医保系统,参保人员为城镇居民(如在校学生、退休人员、学龄前儿童等),新农合的管理单位为各省市卫计委,参保人员也主要为农民。同时,两者在门诊待遇、住院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待遇上也完全不同。在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城乡边界打开后,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一种必然。目前,全省参加城居医保约738万人,新农合的参保人为1949万人,两项保险“并轨”后,将有2687万人受益。

  根据已出台方案的省市来看,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并轨完成后,不仅两者在定点医院范围、用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方面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对参保人而言,门诊病种有望增多,结算也将快捷省事。在完成两制度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等各方面的整体合并后,或将细分政策标准,如按不同收入水平分类的方法制定有区别的医保缴费和待遇政策,减少“一刀切”的情况。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