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06.02.2019  07:11

在职工技能提升、创新创造、困难帮扶等方面加大力度

省总工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

  日前,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省总工会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

  在措施中,省总工会将建立工会领导干部包扶民营企业制度,即由省总工会领导班子带头,每位党组成员、机关部(处)长至少联系包扶1户民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会组织主要负责的劳模等评先评优项目中,将提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比例。

  为帮助提升民营企业职工技能素质,省总工会将设立职工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工会组织开展的送技能进企业等工作向民营企业倾斜,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通用工种普惠性培训。

  为鼓励民营企业职工创新创造,我省工会组织将提高民营企业省级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的比例,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新命名的创新工作室给予10万元补助。

  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工会组织将把促进就业服务和民营企业“招工难”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城际工会间”“县域工会间”“企业工会间”“校企工会间”及“省产业与县区工会间”五个层次的就业对接网。

  为加大民营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力度,我省工会组织将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纳入档案,从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三个方面进行帮扶。

  我省工会组织还将对新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等称号,以及企业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民营企业,给予工会经费补助。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刘大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