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

21.06.2017  15:31

 

 

  6月20日,省政府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这是继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后,省政府召开的第一次省民委委员全体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李希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陈求发省长在民族自治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进一步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深化全省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辽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加快振兴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副省长冮瑞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秦喆主持会议,省民委主任康捷传达国家民委委员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我省是全国民族工作大省,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在全国率先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见》。省民委委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政策、项目、资金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扶贫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省民委委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我国的民族理论政策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工作是最成功的这一重大判断,牢牢把握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牢牢把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八个坚持”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共同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国家的基本制度,牢牢把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根本途径,牢牢把握确保民族地区同步实现小康这一坚定承诺,牢牢把握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这一重要原则,牢牢把握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一战略任务,牢牢把握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这个根本保证。

 

  会议强调,省民委委员单位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重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着眼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继续在全省各民族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切实促进和加强民族团结。要着眼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取国家对我省民族地区的政策、资金、项目支持,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力推动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就地城镇化,培育壮大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切实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要着眼共享辽宁振兴发展成果,办好各级各类民族学校和内地民族班,完善民族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覆盖民族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各族群众民生。

  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把民族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要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着力在健全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强化任务分解和督查落实上下功夫。要确保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积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社会化,发挥各方优势,凝聚最大共识,以民族工作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民委委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和各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文化厅有关负责同志代表省民委委员单位作大会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