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15.02.2016  18:13

      1月29日,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第六次全会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党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甄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甄杰指出,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这个核心,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度,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作风建设,坚持落小落细落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教育管理监督,着眼常态长效,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甄杰强调,要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要求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委(局)党组带头,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深化落实。要强化管理监督、搞好教育引导,在严管中体现厚爱,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做遵纪守法模范;要强化刚性约束、完善监督制度,强化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强化作风建设、着眼常态长效,把作风建设抓到底。继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走基层、转作风、访民情、聚民心”活动,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按照委(局)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甄杰要求,要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巩固和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继续实行“签字背书”,细化责任、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业务工作同步谋划推进、检查落实、考核总结,纳入委(局)全年目标绩效内容同步验收评估。要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上,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会上,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