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的通知

22.02.2016  14:02
各市、绥中、昌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15]46号,附件1),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2016年度辽宁省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以下简称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重点围绕我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现代农业和发展民生科技产业等重大需求,开展联盟试点建设,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推荐试点的联盟应符合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规定的“组建与认定”等条件,联盟名称规范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先支持以我省产业技术共性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等高水平创新载体为依托的联盟试点;优先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的联盟试点。
  二、推荐方式和工作流程
  1.请联盟自愿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申请书》(见附件2),提供联盟协议文本(模板见附件3)、联盟组建必要性说明(提纲见附件4)、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说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到相应地方科技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
2.请各市、绥中、昌图县科技局及中省直有关单位择优推荐,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正式推荐函3份和所推荐联盟申请材料一式5份寄送省科技厅,以上材料均需同时电子版发至省科技厅电子邮箱,本通知及附件可在辽宁科技信息网“通知通告”栏下载。请各推荐单位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3.省科技厅收到推荐后,将组织专业处室复审和专家综合评审,择优确定2016年度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
联系电话:024-23983413(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省科技厅创新型产业集群处   付野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辽宁省科技厅创新型产业集群处(1009室)
邮编:110004
附件:
1. 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15]46号)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申请书
3. 联盟协议文本模板
4. 联盟组建必要性说明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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