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宗省级用海用岛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

11.07.2017  21:03

  7月10日,省海洋与渔业厅将省政府批准的620宗全部用海用岛登记资料电子数据正式移交给省国土资源厅。

  我省用海用岛登记资料电子数据的移交,是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要求,推进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将进一步加快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审批交易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加快建设省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尽快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相互推送登记数据,实现协同共享功能。下一步要加强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沟通配合,确保省政府批准项目实现属地化登记。

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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