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青山保护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

02.12.2014  12:02

为遏制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破坏山体及依附山体植被的行为,依法保护好我省青山资源,省青山保护局于7月下旬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山保护执法“百日行动”。

为使“百日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各市、县(市区)青山保护管理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在具体的行动过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使“百日行动”成效显著。沈阳市为巩固青山工程成果,由市纪委牵头对城市周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顿,依法处理;大连、鞍山、葫芦岛、盘锦等市由森林公安牵头集中查办非法占用林地的行政和刑事案件;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市采取资源林政、森林公安、青山保护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百日行动共查处违法破坏山体和林地行政案件138起(占全年查办案件的46%),处理134人、5家企业,罚款238万元,移交森林公安刑事案件4起。

百日行动期间,省青山保护局奔赴11个市50多个县区,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合执法、省级督办的形式推动“百日行动”的开展,直接查办案件12件,并对青山保护执法现场和案卷进行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