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导组对辽宁安全生产进行督导

16.08.2017  20:05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安排,8月13日至8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导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束后将向省政府反馈督导意见。

  督导组分为3个小组,分别对我省鞍山、辽阳、丹东、锦州、阜新进行现场督导。重点督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的组织部署、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严格安全监管执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舆论宣传5个方面落实情况。8月14日,3个督导小组分别在丹东、阜新开展工作,听取了两个市的工作汇报并深入部分重点企业进行延伸检查和现场指导。

  督导组认为,两个市的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在落实国家关于关闭小煤矿政策、加强重点行业整治以及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向好。

  副省长冮瑞陪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