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17.01.2017  00:31

  为切实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不断提升社区为民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进一步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苏民人〔2016〕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了组织保障,为加快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拓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了政策指引。 

  《实施意见》根据民政部要求,结合江苏社区建设实际,提出要创新社区服务发展模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服务专业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科学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到2020年,城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岗位总量的30%,农村社区不低于20%。 

  《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任务:一是通过存量提升和增量扩充等手段,建设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并对相关人才给予支持和奖励。二是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在城乡社区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三是探索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评价制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级,按照相应专业资格条件予以评聘和晋升,并兑现薪酬待遇或岗位补贴。四是积极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服务场所、转移服务事项、给予政策支持等方式,积极开放社区服务资源,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五是促进社区自身发展能力提升,发动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加强社区居民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六是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发挥项目的纽带联动作用,推动建立新型社区服务治理机制。七是建立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丰富社区服务资源,凝聚社区建设合力。 

  《实施意见》还对各地加强社区社会工作的组织保障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人才激励保障,坚持专业引导,强化宣传研究,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