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国家应当明确承担养老保障责任

28.12.2014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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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25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建议,中国应建立按家庭与个人皆可申报的个税申报体系,赡养父母可申请退税,同时应建立个税税基随通货膨胀而提升的有效机制。

  养老金并轨后,最大的压力就是“钱从哪里来”?“老人”和“中人”已经对国家做了贡献,国家应当明确承担他们的养老保障责任。应当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和国有 资产化转等措施,不能指望通过加大企业和职工的当前负担来填平历史债务。事实上,与养老基金支出同步增长的财政补贴,已经在偿还历史债务;但是由于没有一 个明确的规范和测算,和操作上的随意性、讨价还价等的纠缠,这种“偿还”的功能和效果被掩盖了。把历史债务算清之后,可以把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投入划分为两 部分:一部分用于偿还历史债务的财政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用于与低收入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相关的财政补贴。后者的财政支出要逐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报告还建议,如果青年劳动者选择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则同时需要建立退税制度。比如,某人如果给自己的父母亲以赡养金,则可以以此来申报退税。

  “中国应建立个人所得税税基随通货膨胀而提升的有效机制。”这份报告还指出,在个税征收中,对工资和薪金的课税税基,是以名义工资为基准课税,但却忽略了通货膨胀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