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合作社

09.02.2015  11:2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精神,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支撑、覆盖全社区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破解适合中心养老床位紧张的难题,上海市黄浦区着手探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合作社。

 

  合作社的基本定位。采取政府保障基本、社会积极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方式,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居家养老和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为经认定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高于居家养老标准,具有机构养老内涵”的特色养老服务,重点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帮助老人实现不离家、不离熟悉社区的养老愿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享受基本服务项目的为本区人户一致的老年人,主要有两类:一是高龄独居老人,二是经评估为半失能、半失智老人。

 

  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等服务项目,并按照费用承担方式和服务对象不同,分为基本服务和特色服务两大类。以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医疗护理为重点,确定了8大类,共44项服务内容,并明确服务频次、服务单价,形成了专业化、多元化、社会化、可选择的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加强医养结合,提供基本医疗护理“3+1”服务:家庭医生每月为入社老人上门巡诊一次;为有需要的老人开具处方,由志愿者代为配药;统一制定可由家庭医生注射、补液的药物清单,并广泛告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每个试点居委会配备固定的家庭医生,根据服务人次发放津贴,提高工作积极性。

 

  合作社的组织保障。区级层面由区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社建办和人保局等部门建立工作指导小组,对养老服务合作社试点工作进行指导。试点街道均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牵头的领导小组,组织街道民政科、老龄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老年协会、志愿者协会、社会组织、街道敬老院和试点居委会等组织共同参与,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社负责日常运行。

 

  合作社的服务补贴。由于入社老人的家庭经济、身体等状况多样,为此,制定了相对固定的补贴办法,在对入社老人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有特殊困难的入社老人,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照护能力和身体状况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照护等级,在助餐和基本医疗护理两类服务的自费部分,分别给予70%、50%和30%的服务补贴。截至2014年底,共有195名老人签约入社,协议服务期为2年,累计服务约9000人次。

信息来源:国家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