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加量减税 千亿元红利加速释放

15.08.2018  19:50

  就“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够积极”的观点,7月2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刘伟首次正面回应称,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体系的两大支柱。无论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还是稳健的货币政策,都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宏观政策取向。一直以来,财政部坚定不移地予以贯彻执行。

 

  “为什么会提出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这都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大政方针之下稳步推进的,我们不搞大起大落,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根据形势变化相机预调微调。”刘伟说,比如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扩大到所有企业,这些都是在年初整个大逻辑之下的进一步的加量,并不是宏观经济发生了什么重大的波动,我们没有采取大水漫灌、突击式的措施。

 

  刘伟认为,财政政策“更加积极”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根据新的形势判断可以微调,可以再增加一些政策措施的配置,做一些加法。二是现在已经纳入计划的一些工作,一些重大的政策在落地的环节,还必须要加大工作力度。三是各个部门的政策要联动和配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需要共同推进和协同。

 

  刘伟指出,下一步,财政部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聚焦减税降费,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创新、稳定就业为重点,精准施策,提升效能,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政策协同,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进一步减税,2018年至2020年底,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初步测算全年减收650亿元。

 

  二是对已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电网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返还的1130亿元,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尽快释放政策红利。

 

  三是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快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实不低于600亿元基金首期出资,协同省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壮大,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努力实现每年支持15万家(次)小微企业和新增1400亿元贷款的政策目标。对地方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奖补。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出台操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四是加强相关方面衔接,加快今年1.3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在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上早见成效。

 

  “按照今年预算安排,希望在后半年,就是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把1.35万亿元专项债中尚未发行的部分,根据项目准备情况,由地方政府按市场化原则协商金融机构平稳有序发行。”刘伟说,我们强调要有效保障在建项目融资需求,但这些项目必须要符合相关政策、纳入相关计划,是地方本来就应该推进的项目,而不能是超越财力水平盲目铺摊子,要避免新增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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