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的公告》的解读

27.07.2018  16:00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的公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机构名称发生了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8号)要求,应该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