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通报(第五期)

09.01.2017  18:34

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在全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我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度顺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2016年度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95亿元,实施率达到95.93%,结算补贴资金3.68亿元,结算率达到59.27%,引导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投入21.37亿元,补贴机具5.4万台(套),受益农户3.9万户(见附件1,2)。
  目前我省结算率较高的地区有:沈阳市、抚顺市、锦州市。
  希望结算进度较慢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结算进度,保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尽快拨付到农民手中。


  附件: 1. 辽宁省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2.丹东、营口、盘锦201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