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角色

02.06.2015  12:01

  相比“行政许可审批”而言,“非行政许可审批”因为多了一个“非”字,从一开始就绕开了《行政许可法》的约束,并且成为一些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易容”和“藏身”之处。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为了斩断一些政府部门绕过法律伸出去的那只“隐形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真正还市场以活力。
  简政放权是本届中央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两年多来,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其中,规范和改进审批行为,解决“审批多”、治理“审批难”,成为这场政府自我革命在操作层面的重要抓手。但必须注意的是,衡量简政放权的实效,不能只看取消和下放了多少事项,更重要是看政府的职能角色是否得到潜移默化的转变。
  经过多轮多次的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审批“当关”、公章“旅行”、公文“长征”等乱象之所以仍然存在,“印把子”之所以长期成为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除了在利益驱动之下为寻租保留空间,很大程度上还源自于传统管理方式的惯性和路径依赖。一些地方与部门“以批代管”,把审批当做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甚至是面向社会和企业“刷存在感”的工具,既缺乏服务的意识,也欠缺监管的能力。
  以最近引发热议的各类“奇葩证明”为例,这种行政管理手段,不仅没有站在被服务对象的角度,以效率和方便程度来思考和开展行政行为,反而要求被服务者提供各种证明之后才能提供某项服务。显然,相关部门要求提供这些“证明”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消除自身的信息筛选和核实义务,在事前免除其可能存在的事中和事后责任风险。
  “非行政审批”更是这种服务意识和监管能力欠缺的典型表现。有媒体报道指出,现在非行政审批事项比较混乱且群众反映问题多的,主要集中在政府财政优惠待遇(比如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和授予荣誉称号等审批事项,而这些审批通常又由一些与相关部门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把控,其“二政府”的影子若隐若现。
  实际上,一些地方和部门三番五次扯皮,推动审批事项积极性不强,说得最多的一条拒绝理由就是:“出了事谁负责”。尤其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为了保证不出事”,一些无法可依的行政审批事项“化身”为非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存在;一些非行政审批事项在取消和下放的过程中,或通过“加减乘除”的技术处理保留下来,或审批流程改名换姓后被一些协会、中介组织原封不动地继承,使得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
  同时,非行政审批事项被彻底取消后,不少真正被“削权”的部门感到不适,还“因为怕出事”,不敢做决定、不敢担当。比如,一些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基层科室执行即可的事项,也非要提到单位的决策层再拍一次板,不仅多此一举,反而制约了行政效能的发挥。
  这正是因为旧的以权力干预为中心的管理习惯没改掉,新的以服务和效率为准绳的管理办法没形成。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要求减少事前审批,并不是为了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责任,相反,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设立,政府必须学会更加多元和有效地管理,肩负的责任只会更重。
  政府的管理其实是提供面向社会个人和企业法人的公共产品,审批并不是为了彰显权力的存在而“层层设卡”,而是建立利民惠经的“绿色通道”。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为管理注入“服务”的基因,应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原则。
  与此同时,彻底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目的是为了划定政府权力的边界、不玩“模糊权力”,进而打造有序审批、阳光审批、效能审批,这将更加考验政府在依法行政背景下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从而真正为激发市场活力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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