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担起辽阳市的“粮袋子”

17.12.2014  23:00

  这几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越来越多,但这些新主体大多缺乏资金投入,在农村没有值钱的抵押物,很难从金融部门贷到大额贷款。“贷款难、贷款贵、额度小”制约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

  为破解这些难题,辽宁省辽阳市在实践中经过先期试点推出金融新政,由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辽阳办事处与辽阳财发担保中心合作,在全市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担保贷款业务。借款人可以将其土地流转经营权作为反担保条件抵押给辽阳财发担保中心,并以辽阳财发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向当地农信社(农商行)申请贷款,农信社(农商行)实行“见保即放”,贷款产品统一称为“种粮乐”。

  辽阳市副市长马立阳向记者介绍说:“资金问题是农业发展中的一个瓶颈,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通过财政担保放大贷款效应,满足种粮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促进种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匹配,新型经济组织的出现,对农村金融的需求也日益旺盛。辽阳市探索农村金融贷款服务模式,突破贷款抵押难题,试行以土地经营权作抵押,开辟出农村贷款的新通道。

  探索金融支农的新路子

  如何发挥金融支农的作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辽阳市政府这几年一直在不断探索。

  如2013年为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辽阳市制定政策,对直接从事粮食(水稻、玉米)生产、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和补贴。从事玉米生产的每亩奖励40元,从事水稻生产的每亩奖励80元,同时对自建粮食晒场、简易粮仓和粮食烘干设备的再给予30%的补贴。

  “这些政策我们也享受到了,但是像我们合作社一次性从农户手里流转7313亩土地,转包租金需要一次性付给农户,地到手里,还要资金投入生产,资金链断了,经营陷入困境。”辽宁忠发水稻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田忠信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如何获得金融支持的情况。

  “怎么办?这时辽阳市与灯塔市两级政府伸出援手,协调多家金融部门到我们这现场办公。过去没有用土地作抵押的先例,在灯塔市农村信用联社的坚决支持下,通过评估我们的土地承包使用价格,按照不同的承包期限,最后确定贷款2400万元,贷款利息还有优惠。而且资金不用过我们手,由信用社直接将钱打到农户的卡上,方便我们开展土地经营。”说起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的事,田忠信到现在还是觉得很感动,决心好好经营,带动周边更多的乡亲共同致富。

  灯塔市佟二堡镇徐家台村的李忠伟现在可以安心地在台安县经营自己的养殖场,以前一到农忙季节还要想着回家种他自己的水稻。他父亲李学纯告诉记者:“家里就那几亩地,靠种地根本养活不了,我都75岁了还要跟着干。 

  家里的8.2亩地交给合作社后,一亩地租金一年1000元,啥也不用干,多省心。村里很多年岁大的也不能外出打工,将地转包后还能继续在合作社干活,等于拿了双份工资。”

  有了贷款支持,今年忠发水稻专业合作社可以加大资金投入,建设硬件基础设施,提高水稻的加工和储存能力,提升产品品质。田忠信说,他们今年总投资达195万元,其中投资45万元建设3000平方米粮食晒场,投资100万元建设具有2000吨仓储能力的简易粮仓,投资50万元购置粮食烘干设备。

  去年以来,辽阳市在全市开展了试点工作,用土地经营权做抵押进行贷款,发挥了金融支农资金的最大效应,受到新型经营主体的欢迎。

  辽阳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能享受到多项优惠政策,如贷款利率按照8%/年执行,担保费率按照2%/年收取。此外种粮经营主体还可在贷款程序、担保程序、贷款期限、展期申请等方面享受适当的优惠政策和便捷的优质服务。

  出台金融支农的新政策

  先期试点的成功,增强了辽阳市政府对农村金融创新的信心,辽阳市委书记、时任辽阳市长王正谱对土地抵押贷款十分关心,他与主管农业的副市长马立阳多次与市财政局、市农委、农信社等部门专题开会研究并论证。今年6月13日,辽阳市《关于创新农村金融贷款服务模式促进种粮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正式出台。

  贷款对象限定为主要是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经县区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或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经市农委和财政部门评定的市级以上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和重点社;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由辽阳财发担保中心专项增资4000万元农业担保资金,用于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贷款担保业务。按照1∶10担保放大的原则,农信社(农商行)增加粮食生产专项贷款额度4亿元。

  辽阳市农村金融贷款的创新模式也得到了农业部的支持,农业部专项注入500万元担保资金,这样辽阳市农业担保资金规模达到4500万元。

  “有了‘种粮乐’,我更乐意种地了。真得感谢党的好政策,我可以用1060亩土地经营权做抵押从信用社贷了30万元,要不都是从亲戚朋友借钱还地租钱,种地借钱老费劲了。”辽阳县刘二堡镇王家村的种粮大户王树林告诉记者。

  刘二堡镇山东村人多地少,一人仅有耕地1.25亩,目前村里人大部分将土地包给村民阎门达耕种。“我在村里包了2560亩土地,承包费不是按亩给,就是按人给的,一口人一年650元。”阎门达告诉记者。

  如今一家一户自己种地效益不是很高,土地集中进行集约化经营才会有更高的效益。但规模越大,需要的投入也越大。阎门达说:“以前贷的少还不好贷,多的贷不出来,少的贷个十万八万也不解渴。去年我用土地抵押贷了30万元,对种地支持挺大。今年粮价还行,玉米好的品种一斤能卖到1.07元,比去年强。

  辽阳市农委主任胡忠飞说,明年辽阳将继续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对于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进行政策倾斜和扶持,激励其通过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推动土地流转进程。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满足了种粮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推动了新主体的种粮热情,有力地保障了辽阳粮食生产安全。土地逐步流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大户,有利于土地集约化经营。相对于分散的一家一户,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程度高,种粮成本降低,产出的粮食质量也更好。

  挖掘粮食生产的新潜力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要围绕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

  辽阳市农村金融新政的出台,更加激发了种粮主体的积极性。灯塔市西大窑镇西大窑村卢忠库是当地有名的种粮大户,包了7000亩地,还为农户代种1.3万多亩,并托管1万亩,一共种了3万亩地。从2010年开始,他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租地与购买农机具。原来常规种法,玉米一亩地1200斤就挺多了,还得是好年景。随着全程机械化实施,种子、化肥集中购买也便宜不少,种地成本要比个人种自家地少得多。再加上耕种模式的改变,进行密植,产量得到大幅提升。

  “按要求没有抵押物银行不给贷款,可以用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后,我是灯塔市第一家办理的,用1200多亩地抵押贷了200万元。现在我更敢在地上投入了,多施农家肥,一亩地多投50元,施上4立方米的农家肥,一次能管两三年,地养肥了,产量也能增加。”卢忠库说今年5月份新建了一个烘干塔,卖粮时派上用场了,烘过的粮食好卖,现在粮食也不愁卖,很多客户都上门收粮。

  卢忠库的“胃口”还很大,他想扩大种地规模,将周边的村庄甚至全镇的土地都“”下来,产出更多、更好的粮食。

  今年,灯塔市大河南镇新光村将1000多亩水田流转给新光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了机械化生产作业,实现了从翻地、耙地到育秧、插秧、收获等一条龙全程机械化生产。每亩地节约人工成本200多元,机械作业带来了增产效益,每亩地增收200多元,每亩地累计节本增收400多元。

  新光村村民王吉祥告诉记者:“我将家里的5亩地顶股金交给合作社耕种了,除租金外一股还能分得1000多元。闲暇时间我在合作社里当农机手,从4月到10月,按农忙的不同时段开不同的工资,如4月开4000元,5月开5000元,10月开7000元,剩下的几个月开3000元,一年也能挣到3万多元。

  新光村农机合作社理事长金哲南对记者说:“我们利用土地抵押贷款100万,新建了仓储、晒场、烘干机等设施,原来没有仓储粮食卖不上价。现在能做到提前10天收割入库,减少粮食损失,等于增加了种粮效益,今年一亩地刨去成本纯收入有600元。

  据辽阳市农委测算,辽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今年预计实现13860元,增长12%。

  今年的粮食已经收仓,明年辽阳市粮食生产的重点任务是稳定面积,提高产量。全市粮食(水稻、玉米)种植面积要确保达到2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90万吨以上。其中种粮主体至关重要,他们有了种粮资金的保障,粮食安全也就有了保障。

(编辑: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