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专刊第31期

31.03.2016  12:07

李克强向湄公河五国领导人赠送杂交水稻大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3日上午在海南三亚国际会议中心主持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同与会国家领导人围绕“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主题共商澜湄合作发展大计。泰国总理巴育、柬埔寨首相洪森、老挝总理通邢、缅甸副总统赛茂康和越南副总理范平明出席。 
提出加强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等4点建议 
李克强表示,加强澜湄合作,让澜湄各国好上加好、亲上加亲,是地区国家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澜湄合作是新生事物,应坚持“共促和平稳定、坚持发展为先、依托项目推进、促进开放包容”这四个导向。
李克强强调,六国通过澜湄合作能形成6个1相加大于6的效应,既能顶住外部经济下行压力,促进自身发展,也可以为促进次区域发展振兴探索新路。李克强就  澜湄合作未来发展提出了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加强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聚焦可持续发展议题、构筑人文交流桥梁四点建议。
澜湄合作机制同其他次区域合作机制并行不悖 
李克强主持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后,与会议共同主席国泰国总理巴育,以及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国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李克强表示,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的成功举行宣告澜湄合作机制的诞生,这对于密切澜湄流域国家间关系、充实中国-东盟合作具有历史性意义。
李克强指出,会议通过一系列成果文件,就深化各领域合作及水资源管理、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加强人文交流等达成新共识,确定了澜湄机制未来的发展方向,展示了六国的政治共识和决心,就各领域合作勾画了蓝图。澜湄合作机制是开放包容的,同其他次区域合作机制并行不悖,有助于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有力加速本地区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广泛地惠及次区域国家和各国人民。
李克强同五国领导人共同出席了随后举行的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启动仪式。六国领导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盛满澜沧江-湄公河水的竹筒,共同将水注入启动台水槽,正式启动澜湄合作机制。
李克强与湄公河五国领导人23日共同参观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合作展,详细了解铁路、电子、先进制造、农业等领域中国企业同五国合作情况。在国家杂交水稻技术中心展台听取袁隆平院士介绍时,总理向五国领导人赠送了大米,鼓励杂交水稻要优先走进湄公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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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

2016年3月17日至18日,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5年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研究分析粮食流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并会审汇编了2015年度全国粮油统计年报。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正晓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景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正晓局长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2015年粮食调控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着力抓好粮食收储和库存消化,努力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继续强化储备管理和统计监测,切实增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卢景波副局长深入分析了当前粮食调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要求全国粮食调控战线主动适应粮食流通新常态,按照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不断完善调控思路,灵活运用调控手段,着力抓好粮食收储、库存消化、储备管理、统计监测等四项重点任务,推动粮食调控和统计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认为,当前粮食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国际市场影响日益加深,国内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粮食收储压力加大,消化库存任务艰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促改革、谋创新、求突破,牢牢掌握粮食调控工作的主动权。
会议强调,2016年各地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任正晓局长重要批示和卢景波副局长讲话精神,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确保全面完成粮食调控和统计工作各项任务。一是全力以赴打好粮食收储攻坚战;二是积极稳妥做好粮食库存消化工作;三是切实提高粮食储备管理水平;四是扎实提升统计信息服务能力。
会议期间,福建省人民政府黄琪玉副省长会见了卢景波副局长,并就有关粮食工作交换了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负责同志、调控处长和统计人员,中央企业有关统计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北京等6省(市)粮食局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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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补贴:加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权重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三项补贴)等粮食补贴政策,随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原有的种粮补贴政策凸显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 
部分地区补贴不到位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少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种粮大户成为了实际的种粮者,按照国家政策“谁种粮谁得补贴”原则,种粮补贴应归种粮大户。
在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看来,目前许多地方是谁拥有耕地承包权、谁就享受种粮补贴资金,实际流转了土地的承包人并没有得到粮食补贴。
刘家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应的是,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民没有种植粮食却仍然领取补贴。另外还有少数已用于畜牧水产养殖的耕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以及一些撂荒地依然领取粮食补贴。因而,通过土地流转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没有按规定享受到国家粮食补贴。
由此可以看出,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副研究员、江苏省小麦产业链省级分析师张宗毅博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业“三补贴”刚开始实施时,鉴于种植面积难以核查、基层主管部门裁量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最后逐渐不再核查农户是否种植良种、是否种植粮食,而直接跟农户耕地面积挂钩。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目前,在全国一些省份,农业三补贴发放对象是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而非实际经营者。在全国耕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30%以上的今天,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离现象日趋普遍,农业三补贴基本沦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按承包面积发放的收入补贴,对促进粮食生产作用越来越小。
张宗毅表示,在局部地区农业三补贴反而对农户粮食生产积极性有一定的抑制,至少种粮大户情绪受到了负面刺激。流转数百上千亩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大户或合作社,由于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高而非粮作物机械化水平低,所以一般流转面积越大,种植粮食作物的概率越高,鉴于种粮的低收益和规模化带来的高风险,他们对农业三补贴的需求就更为迫切,也因此在调研中经常听到种粮大户抱怨“国家说是重视粮食生产,为啥补贴都给了不种地的农民,种粮食的反而没有。
刘家强指出,粮食补贴效果不明显,不能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补贴面积核实难,补贴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种粮补贴是国家对种粮农民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它能减少农民种粮成本支出,但是所占比例很小。
刘家强表示,和经济作物相比,种粮成本高、收益低,农民种粮收益即使加上国家粮食补贴,也远远不及种植经济作物的效益。从根本上讲,种粮补贴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提高还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国家粮食补贴政策是“谁种粮谁得补助”,是按照实际种植粮食的土地面积为依据。但是由于农民田地分散,地块小、多且分散,每年种植情况都是动态的,如果每年都要核实种植面积,工作量特别大、很难落实到位,不少地方实际操作没有以种植面积为依据进行“粮补”,而是以承包地面积为基础进行“地补”。这就导致补贴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
刘家强对记者说,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前,有些地方没有将低产田块纳入缴税面积,目的就是少缴税,而现在这些种植粮食的土地却没有享受应有的粮食补贴。二是粮食补贴面积以原农业税计税面积及农户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补贴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
其实,上述一些问题,国家已在进行探索和改革。目前中央已经启动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明确提出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粮食补贴有根本性的方向调整。
去年5月,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三项补贴’新增资金”重点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和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等,以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粮食补贴要“适度
那么,究竟该如何加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此,刘家强提出了4个建议。
        其一是补贴种植面积要适度,不宜过大。刘家强介绍,我国广大的西部地区农村耕地基本在丘陵山区,以四川为例,四川省现有种粮大户的门槛面积为30亩,可对丘陵地区补贴面积确定为20亩,同时设定最大补贴面积上限,比如超过1000亩,就只补贴1000亩等。应鼓励中小规模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发展规模,防止他们因贪大而失败,造成不良影响。
其二是鼓励种粮大户拾荒种粮并提高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解决撂荒问题,应鼓励主动拾荒种地的大户,只要种植面积达到要求,并经镇、村、社证明,就应给予粮食补贴。现有的种粮大户补贴较低,对规模经营主体的帮助十分有限。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种粮大户在人工和土地流转金两个方面开支所占比例较大,稍有不慎就会出现亏损局面,经营风险特别大。建议提高种粮大户的补贴标准,以较大幅度地减少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
其三是增加对种粮大户的补贴种类。刘家强表示,补贴分为3个种类:一是对土地流转金进行补贴,建议按租地金额的80%左右进行定额补贴,缓解种粮大户租地成本过高的问题;二是对全程机械化技术作业进行补贴,以水稻为例可补贴软盘旱育秧、插秧或机收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具体生产环节,也可对专门从事农机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补贴;三是对晾晒场、粮食仓库等设备进行补贴,减少粮食在储藏环节中不必要的损失。
其四是集中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有效性。农业三项补贴资金巨大,但是兑付到农户后资金分散、数量小,发挥的作用很受局限。以2015年四川某市农业三项补贴资金为例,总补贴资金达2.8亿元,到户后平均仅128.12元/亩。建议在适当时机将这些分散的资金集中使用,用于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比如修建蓄水池、囤水田坎、农机便民道,改善田型便于农机操作等内容。
对于如何进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方向是对的,支持地力保护和规模经营都非常有必要,但完全没有必要过度强调粮食,也不一定只给粮食生产者补贴。”张宗毅认为。
在老百姓对食品需求日益丰富的今天,粮食直接消费总量是稳定并略有下降的。其实,所有跟生产资料、种植作物、农产品价格挂钩的补贴都会对市场造成扭曲,粮食该生产多少应由市场说了算,否则一方面国家粮库满仓、另一方面粮食进口不断增加的情况会继续持续下去。
今后的补贴重点应该是给予直接的农业生产者收入补贴、环境补贴比如秸秆还田禁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比如田间道路、土地平整等,还有农业保险补贴等‘绿箱’补贴范畴。”  张宗毅认为,根据WTO规则,我国“黄箱”支持政策上升空间有限,今后应重点增加“绿箱”补贴资金,不仅有利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还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市场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