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打造培育科技领军人物的平台

03.12.2015  10:57

——写在我国博士后制度实施30年之际

1985年,在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教授的建议下,在邓小平同志的关怀下,《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告的通知》印发。自此,我国开始正式实施博士后制度。

30年来,我国博士后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30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0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工作从最初主要集中在中央所属单位,发展到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包括全部“985”高校和绝大部分“211”高校、各主要科研院所均参与;研究领域从最初主要集中在理学、工学发展到目前已覆盖全部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从最初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到企业和园区,覆盖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

人才培养科技创新

三十载辛劳现辉煌

30年来,我国的博士后制度培养了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截至目前,我国累计招收培养14万余名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达到9万余人,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年轻并富有活力的高层次人才群体,绝大多数出站博士后人员已经成长为相关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物。多年来,众多博士后人员入选各类人才计划,其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年入选率最高达到34.3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层面人才项目入选率平均20%左右。52位博士后人员当选为两院院士。

30年来,我国的博士后人员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成为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博士后制度建立以来,博士后人员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科研团队中的比例逐年提高,主持和参与的国家重要课题研究,在经济、科技、国防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在站博士后平均每人两年承担2~3项重要研究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36%。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2013年国家级科技奖项中,具有博士后经历人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的项目共有470项获奖。

30年来,我国的博士后制度促进了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为引导高层次人才直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1994年,我国开创性地在上海宝钢试点设立第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标志着我国博士后工作从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扩展。通过这一渠道,我国教学、科研机构与生产部门之间建立了交流合作纽带,为高层次科研人员更有效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提供了平台,为产学研结合探索了一套有效模式。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2013年间,在站博士后获得发明专利64912项、实用新型专利17597项。

30年来,我国的博士后制度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探索了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博士后制度的建立,处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突破了传统人事管理体制在户籍管理、人事关系、职称评定、人员编制、学科交叉等多方面的限制,打通了博士后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在不同学科和科研领域之间的流通渠道,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层次人才的合理流动。在培养和使用顶尖人才的同时,吸引、稳定和储备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如今,从博士后中选留教师和科研人员已成为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录用人员的重要途径,探索建立了一套新的选人用人机制。

我国博士后制度自建立以来,就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邓小平同志亲自决策建立博士后制度。江泽民同志对博士后工作曾提出明确的要求,并亲自为博士后制度实施10周年题词。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健全完善博士后制度,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对高层次人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对博士后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期望。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是博士后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

对博士后设站、招收、科研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设计,出台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办法等专项制度,并根据需要不断创新完善管理制度,既借鉴了欧美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在使用中培养。

博士后制度建立之初,即组建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等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博士后工作形成了人社部门统筹负责,各地区、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设站单位发挥博士后工作主体作用的格局,保证了博士后工作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的落实。

我国招收的博士后人员年龄在33岁左右,正处于精力旺盛、思维活跃、最富创新创业激情的黄金年龄段。他们以国家兴盛为己任,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紧紧联系在一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敢于超越、勇于创新,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成绩。

国际交流 增加投入

“十二五”奋斗结硕果

“十二五”期间,我国博士后队伍规模稳步扩大。开展了2次流动站、2次工作站设站工作,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46个,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247个,年招收人数保持在7%的增长速度,2014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4000多人。在2013年两院院士增选中,有17名出站博士后人员入选,占此次增选院士数的16%。

“十二五”期间,积极推动博士后国际化。从2011年起,与香港学者协会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每年派出50名博士后赴香港8所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工作,目前共派出5批累计270多人。从2012年起,通过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工作。目前,累计投入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的经费达1.3亿元,2015年资助派出项目100人,引进项目200人,国际学术交流项目100人。

开展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每年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地方人社厅(局)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2015年,共举办27个学术交流活动,上百名专家到会指导,3000多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交流。

“十二五”期间,博士后经费投入逐步增加,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的5万元提高到8万元,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标准从3万元、5万元、10万元调整到5万元、8万元、15万元。2015年,中央财政投入博士后工作的经费超过12亿元,并引导地方财政和设站单位加大投入。

制度创新 提高质量

“十三五”拼搏展蓝图

当前,世界进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创新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国与国之间的人才争夺愈演愈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对博士后工作的最新指示,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博士后制度建设成为国家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的重要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在“十二五”期间形成的《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监管的原则,对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原则性意见。下一步,将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博士后工作条例》,实现对博士后工作的依法管理。

同时,坚持服务发展,扶持创新创业。当前,博士后工作新的增长点是,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制定创新创业扶持和优惠政策,建设创新创业和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更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此外,坚持培养使用结合,提高质量。建立重要计划牵引、重大项目带动、重点资金配套,以及高质量的培养使用、高标准的过程管理、高水平的评估监督培养机制,增强博士后制度的吸引力,实现博士后制度的人才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