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暨“2016年食品安全在行动”系列活动动员大会

12.07.2016  14:38

2016年7月5日上午,沈阳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暨“2016年食品安全在行动”系列活动动员大会,市长潘利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利国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以“2016食品安全在行动”系列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沈阳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百姓创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让城市更美好、人民更幸福的成果体现在千家万户的餐桌上。

潘利国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构建和完善全方位、全过程、专业化、多层析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全市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潘利国要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取得实效。广大企业要守法经营,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守土尽责,担起保障食品安全的属地责任。全市行动、全员参与、全程配合,通过3年的努力,打造全链条的管控体系,营造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假冒伪劣食品的良好社会环境,堵住食品安全链条上的各项漏洞,确保“”得安全、“”得到位、“”的放心。

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底结束,共3年时间,包括全面启动、巩固提高、拾遗补漏等3个阶段。2016年2月,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3月,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5月,以市政府食安委文件形式印发《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细化分工表》,对国务院食安办规定的33个考评项目和65项考评要点进行了细化分解,提出了涉及20个相关职能部门和13个区、县(市)政府的733条任务指标。

沈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突出五个特点:一是突出全域参与。从城市到农村、从市区到各区、县(市)、镇、(街道)和村(社区),覆盖沈阳市全域范围。二是强化体系建设。统筹考虑了体制建设、技术支撑、监督执法、风险防控、产业发展、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建设等各方面内容,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方位、全过程体系建设将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支撑。三是坚持监管创新。将“创城”工作成为探索建立最严格监管制度、创新和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过程。四是注重示范引导。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大力培育食品品牌,鼓励示范建设,深入推荐示范引领作用。五是体现沈阳特色。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放心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