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兴城市红十字会荣获省“十佳”县级红十字会称号

28.03.2016  11:00
          2015年度辽宁省“十佳”县级红十字会创建活动评选揭晓,通过组织建设、志愿服务、会员管理、应急救援、人道救助、救护培训、“三献”工作、宣传传播、筹资工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估,经过与全省14个市的县(区)级红十字会进行评比,最终评选出了10个“十佳”县级红十字会,兴城市红十字会获此殊荣。
            兴城市红十字会自2013年7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红十字会的宗旨、职责、任务和精神,以“三救、三献”工作为核心,积极开展具有特色的红十字活动,坚持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深入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工作。共建立红十字家园41家,全市2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基层红十字会,辖区的30个社区、235个村全部建立红十字会服务站 。现有会员1043名,团体会员单位41家。在全市城内初中、小学;农村初中、中心小学共54所学校全部成立了红十字会组织 ,并开展了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红十字活动。
          按专业、分领域组建了4支志愿者服务队,实现了志愿服务标识、证件、服饰,培训教材和奖励标准的统一,使志愿服务科学有序开展;制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我会联合多家单位共举行了3次应急救援演练举行应急救援演练;2014年8月,为鲁甸灾区募集善款99658元。2015年8月,为“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募集药物价值共计683万元;2014年9月末,联合兴城市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博爱助学”为题开展了救助活动。活动开展一年多以来,共为我市城乡贫困学生资助了401100元,共捐助177名学生;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开展了“博爱送万家活动”,共筹集物资折合人民币44.35万元,受益百姓1807户;争取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辽宁省红十字会贫困少儿先心病救助项目、辽宁省红十字少儿血液病救助基金。共救助0-14周岁的贫困少儿先心病、血液病10例,共得救助资金10万元,其中两例先心病儿童成功实施救助手术。
          我市共有兴城市人民医院、辽宁省核工业246医院两家冠名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扶贫帮困,大病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内容丰富的义诊等活动。共计为群众服务1000余人次,发放就医指南、健康宣传材料达2000多份。专家们高水平的医技、无私的奉献和良好的服务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肯定和高度义赞扬。
          2015年我会被市委、市政府评为 “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建党94周年歌咏比赛中,红十字会所在的总工会代表队荣获三等奖。“2015年全国青少年自救互救知识竞赛”获得最佳组织奖。2015年兴城之夏文化广场活动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