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区继续做好防汛工作

05.08.2015  12:03

  8月4日,省防指发出通知,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通知指出,鉴于我省本次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辽宁省气象局结束了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应急响应,依照《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自8月4日15时起结束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省仍处于主汛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继续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