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3.03.2017  06:27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肖春苹)苏家屯区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3月22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苏家屯区纪委查处的典型问题。

  1.苏家屯区临湖街道办事处王秀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庄殿维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借农用地征收之机,将村集体所有的5眼机电井据为己有,非法获得补偿款125,000元。庄殿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2.苏家屯区农机管理总站原党总支书记、副站长黄克俊在担任区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期间,利用主管农机推广和农机补贴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两家企业好处费共23,000元。黄克俊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苏家屯区永乐街道大韩台村党支部副书记杨长远坐收坐支该村修村路和安自来水费用12,900元。杨长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莠盛则苗枯,刑恶则民悦。各地各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盯村官等关键人群,看好群众的钱财膏脂,对燕口夺泥、针头削铁等吞噬民脂民膏的严重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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