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局优化社会组织年检方式深化推进服务型年检

02.12.2016  18:07

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社会组织行政效率,沈阳市民政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提高年检服务效能,有力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精心组织  促进年检

      今年初,对各区(县、市)民政局及全市性社会组织分别制发了《沈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年度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年检服务方式方法、年检对象、时间安排、年检内容、材料准备、检查程序、审查标准和年检结论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各区县能够按市里要求,在年检工作中做到统一时间、统一标准。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通过沈阳社会组织网、电话和QQ工作群等多种方式,通知到每一家参检单位,确保参检率的进一步提高。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年检的单位,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协商研究,采取延时年检的方式对未能年检的单位集中进行“补检”。8月下旬,市民政局还专门下发了催告部分社会组织参加度检查的通知,对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发函,并逐一向各社会组织邮寄《责令限期办理年检通知书》。通知下发后,有23家社会组织主动补办了年检手续。

严格把关  规范年检

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复核法人信息,查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运做是否规范;对以往未按时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其书面说明情况,审核审批后恢复年检;对登记证书已经到期的社会组织或变更法人的社会组织,建议更换证书后年检;对已经签订脱钩协议的行业协会商会严格审核,确保在机构住所、职能划分、工作人员任职、财务管理和资产权属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需要在社会组织兼(任)职的,严格按照干部审批程序备案,推动清理规范工作的落实。对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采取负责人约谈等形式与其沟通,协调业务主管单位,限期整改,有效地增强了社会组织遵纪守法、规范活动的自律意识,为今后社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开展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关注重点  突破难点

      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的最基本的特征,监督管理的重心在资金相关行为。为了更好的把握全市社会组织的财产、财务状况,今年的年度检查重点突出财务审计,要求每个参加年检的单位必须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均按照财务审计要求,提交了审计报告。对财务情况紧张、资金周转不开的社会组织,要求其业务主管单位出据财务情况说明,并由该社会组织写出工作保证,务必在下一年度进行财务审计。因各种原因未建立独立财务账号的社会组织,要求其写明原因,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出据财务情况说明,并督促其尽快建立账号,限期整改,务必在下一年度年检前规范社会组织财务制度。

强化监管  规范运作

      结合年检工作,还重点规范了社会组织的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结合信息披露制度,扎实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和自律建设活动。此外,结合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对运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规范。对社会组织的固定资产、捐赠资金财务情况和从业人员等信息进行了统计。

创新工作方式  推进“三证合一

      结合年检、变更、评估等时机,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信用代码,登记换发新的证书,全面实现“三证合一”。统一代码制度的实施,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社会组织的时间和费用,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