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对加强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部署

22.02.2016  06:47

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对加强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部署

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今年,全省市县乡党委将自下而上进行换届。为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近日,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县乡党委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对加强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和统筹,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来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书记承担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宣传、政法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并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领导干部,一律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要抓文件的学习,各级领导班子要重点围绕换届纪律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文件和警示教育材料编印成册送发到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手中。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新提名人选等人员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进一步明确“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换届纪律要求。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认真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广泛进行社会宣传,把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换届过程中,要利用主要新闻媒体和党建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

  《通知》指出,要聚焦换届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传导压力。换届工作启动后,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对换届风气和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视。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通知》明确,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调查,从严处理。要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和从严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和干扰换届等问题。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纪检机关“12388”和组织部门“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平台作用,同时设立省委组织部换届专用举报电话(024-23128054),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要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