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党组出台实施细则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07.11.2016  18:42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辽宁局党组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就改进调查研究、简化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讲话、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规范企业(社团)兼职、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和要求。 

    《细则》指出,省局领导要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本细则,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以上率下,带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各级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以及失职失责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