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让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沈阳环境保护2015回眸(一)

15.02.2016  10:03

  环境问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引人关注,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强烈。

    在过去的2015年,沈阳市委和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并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这里,就让我们追踪2015的脚步,看看沈阳在过去的一年为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都做了些什么。

    2015年,沈阳市环保部门按照沈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以“环境优化促发展、审批服务保增长”为中心,以服务重大项目环保工作“双进双解”活动为重点,继续探索“简政放权”新方法,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沈阳市环评市场绿色健康发展,全力保障沈阳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深化环评

    审批制度改革

    开展

    环保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按照《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为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市环保局制定《关于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环保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在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环保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所有市级环保审批事项全部由属地环保部门负责审批。

    下放

    环保审批权限

    认真贯彻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应放尽放”、“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关于印发沈阳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除省环保厅要求沈阳市保留的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造纸类、燃煤锅炉等报告书类项目外,其余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并对沈阳市铁西新区(含经开区)、浑南区(含沈抚新城)等开发区享有市级审批权限,促进沈阳市社会经济发展。

    扩大

    环评管理豁免范围

    继续简化房地产项目环评审批——

    A    对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缩时限”、“不评估”、“免监测”的政策,为开发商节省时间和节约办事成本。

    2015年,全市有10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受益

    B    对电力、道路交通等七大类51项项目试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

    2015年,全市有230个项目享受豁免政策,极大地减轻企业负担 

    C    制定了《关于印发沈阳市第一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试行)的通知》,  对原豁免名录中社会事业与服务类项目作进一步明确和补充。

    推进

    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信息公开工作。

    在2014年环评审批的报告书(表)进行了全本公开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开的通知》,对全市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程序,保障了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规范

    行政审批事项

    对行政审批和办事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全面的梳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容及用语;规范环评审批批复内容,统一环评审批工作要件、流程、时限。在受理审批事项时,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材料要件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大厅窗口受理3个工作日内出件,大大地方便企业办理环评审批事项。

    同时,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通知》,提出八项审批及验收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登记验收

    未办理验收手续25000个建设项目中

    符合登记制验收项目共23783个  占总数的95%

    简化验收

    符合简化制验收项目1004个

    重点验收

    符合重点制验收项目213个

    优化重点项目

    环保审批服务

    全力推进270个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大胆创新,打破固有模式,提前介入,再造流程,变等项目来批为介入全过程,主动上门服务。

    建立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特事特办的工作新模式,帮助建设单位研究、解决环评审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审批,通过与建设单位深入沟通,采取倒排审批计划、紧盯环评公示时间等措施,缩短环评审批周期,具备条件的项目审批进程实现“无缝连接”。

    探索“三同时

    验收监管新体系

    制定《沈阳市环保局清查历史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市环保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全局参与、分工明确、属地负责的工作格局。

    试行《沈阳市环保局清查历史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试行)》

    本着“大胆改革、先行先试”的工作原则,对应每个行业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分别试行“登记验收、简化验收和重点验收”。全市未办理验收手续25000个建设项目中,符合登记制验收项目共23783个,占总数的95%;符合简化制验收项目1004个;符合重点制验收项目213个。

    出台《沈阳市环保局清查历史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补充意见(试行)》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差异性对待,解决全市建设项目燃煤锅炉验收问题。

    制定《沈阳市环保局清查历史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指导意见(试行)》

    采取削减验收监测程序、缩短验收监测时限、简化验收监测内容、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等措施,简化验收监测,服务企业。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通讯员  文武  制图、制表  宏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