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水利局认真落实关于优化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会议精神

13.07.2016  11:08



近日,于洪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由班子成员、各执法单位负责人、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区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就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及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了进一步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到每个具有执法审批资格的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营造“便商、亲商、安商、护商、活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强力助推于洪水利健康发展。一是作风建设方面。端正工作态度,能够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提高工作主动性,坚决纠正工作“等”“靠”现象不作为或慢作为现象的发生。二是工作纪律方面。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政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巧立名目,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动机不存、关系办公、人情办公,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增加企业、基层负担等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工作中暗箱操作等行为。三是服务能力方面。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对待企业、群众语言生硬、态度恶劣、推诿扯皮,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

会议强调,一要正确认清形势,要将具体执法工作与“转作风,提效能,树清风”专项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相结合,要求各部门会后要立刻召开会议,广泛动员,传达政府及我局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抓好执法知识培训。以提高广大干部履职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各类执法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引导干部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局班子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将对重点岗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对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