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成为“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核心承载城市

17.05.2019  11:10

  增开对中东欧直航航线,缩短渔业产品、动物产品、茶、糖及甜食等通关工作时限,建设沈阳中东欧16国国家展示馆建设项目,沈阳中东欧16国商务中心建设项目等28个标志性示范项目……5月16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1年,将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纳入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框架。而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范围是沈阳、大连、营口三大核心载体城市+其他支撑配套城市。

  据了解,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范围是沈阳、大连、营口三大核心载体城市+其他支撑配套城市。其中,沈阳、大连、营口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先行先试优势,积极打造“16+1”经贸合作示范区核心承载城市。其他支撑配套城市发挥各自在港口、物流、制造业、商贸等方面的特色,为“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提供资源要素、产业配套等方面的支撑。

  对于辽宁“16+1”经贸合作示范区的示范重点,《方案》提出实施十大示范工程。其中,建立健全推进中欧班列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快陆上通道与中欧陆海快线相连,实现“海丝”和“陆丝”的无缝对接。设立辽宁省中欧班列发展专项基金,支持中欧班列运营,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大连/沈阳/营口/丹东/盘锦—满洲里—俄罗斯—欧洲等“辽满欧”通道提质增效。支持中东欧国家政府机构、经济发展促进机构在辽宁设立常驻的经济代表处等机构,选择捷克、罗马尼亚等重要的中东欧国家的重要城市,设立辽宁驻中东欧国家经贸代表处。在人文交流促进工程方面,辽宁将推动与中东欧国家建立人员往来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设沈阳中东欧16国商务中心和签证中心。加强对中东欧国家高级人才的引入,在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辽宁高校开办中东欧国家语言课程。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方月宁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