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08.12.2016  12:06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战略性、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权威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