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统筹握指成拳 协同助力乡村振兴

02.04.2019  13: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财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职能作用,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财政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财政部贯彻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提出了财政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实施政策统筹,突出综合施策,强化协同推进,注重政策实效,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增强财政政策系统性、协同性和指向性,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聚焦短板弱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兴旺。 统筹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重点,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政策,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第二,突出绿色导向,支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完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结果导向、事后奖补”机制。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支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第三,注重科教引领,支持培育现代乡风文明。 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优先支持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一系列惠民工程建设。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培育乡村新型人才等措施,促进乡村文化和人才振兴。

   第四,创新体制机制,支持构建乡村治理有效体系。 落实创新理念,建立健全激励发展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切实体现财力向基层倾斜,保护和调动县乡生财聚财用财的理财积极性。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乡村组织振兴。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第五,坚持共享发展,支持提高农民生活富裕水平。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守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脱贫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政策,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保障各项财政政策落地见效,《意见》还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综合运用财政间接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功效;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加强作风建设,用有效的规矩和制度“管钱、管权、管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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