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质监局9月将继续开展免费检测配装眼镜质量活动
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何英(右)、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王震宇来晨报接听热线-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马龙丹摄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于芷懿) 昨日,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何英、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工程师王震宇做客本报接听市民来电。一个小时内多名市民打来电话就配装眼镜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
热线实录:纯天然水晶,并不具备制作成老花镜的功能
张先生咨询:我去医院想配老花镜,验完光之后工作人员建议我配水晶镜片,想问这种镜片适合我吗?
王震宇解答:首先,并不建议您配水晶镜片的老花镜。纯天然的水晶并不具备制作成老花镜的功能,须合成水晶方可制作成带度数的眼镜。其次,水晶镜片重量过大,配戴不舒适,还是建议市民选择树脂材质的镜片。
刘先生咨询:孩子今年13岁,想问给孩子配眼镜有哪些注意事项?
王震宇解答:对青少年来说,佩戴不合格的眼镜,会导致视力严重疲劳,头痛、头晕、迷糊、视力减退斜视等症状,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因此,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在选配眼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验光,验光后,消费者应试戴10~15分钟,通过看地面及其他相对参照物,观察有无倾斜、歪曲等现象,如有不适,及时请验光人员调整镜片。
2.根据自己的脸形和参数来挑选合适的眼镜架和眼镜片,挑选的产品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3.消费者在取镜时要注意查验出厂检验合格证。
郭先生咨询:去年质监局开展了“为市民免费检测配装眼镜活动”,我知道的时候已经结束了,想问今年还会再举行吗?什么时间?
何英解答:2014年,沈阳市质监局在质量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民免费检测配装眼镜质量活动”,发挥公共检测技术服务作用,开展惠民服务,为百姓办实事。共免费检测配装眼镜372副,免收市民检验费98.2万元。
我局将于今年9月质量月期间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希望广大市民及消费者踊跃参加此次活动。
提醒:索取发票等凭证,以便维护权益
沈阳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提醒广大市民如下配镜注意事项:
1.选择有资质、有规模、信誉好的眼镜店购买配装眼镜,注意取眼镜时查验眼镜店是否对配装眼镜进行了产品质量检验,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选择镜片应根据配镜的度数及工作学习环境,选择不同材质的镜片,特别应注意查验选择配镜的镜片产品质量,镜片的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生产厂名、厂址,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3.到眼镜批发市场配眼镜应谨慎小心,防止店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欺骗消费者。
4.老年消费者不要到早市、夜市、地摊等流动市场、流动摊贩处购买老花镜。早市、夜市、地摊销售的老花镜虽然价格便宜,但是质量问题较为严重。
5.消费者购买配装眼镜后,要向销售单位索取配制验光单、发票、信誉卡等凭证,防止丢失,以便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时要保存好配装眼镜验光单、发票、信誉卡等相关凭证,遇问题可向沈阳市质监局12365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