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未获准开展“人工授精”患者可举报

25.12.2015  14:30

截至目前,辽宁省正式批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共有12家(其中人类精子库1所),而在未来五年,该类机构将达到19家。

省卫生计生委12月24日公布了这12家机构名单,以提醒患者就诊时一定要选择那些经过审批的机构。这些机构中,沈阳市有8家、大连市1家、鞍山市1家、锦州市2家。记者注意到,各家机构除了都可进行“人工授精”这一项目外,有些医院还获准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等项目。

辽宁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辅助生殖中心主任王秀霞表示,虽然近年来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有所增加,但数量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广东省约有40家。

1997年我省出现首家人类辅助生殖机构,近些年,该行业发展迅速,就诊人数不断增加。以盛京医院辅助生殖中心为例,该中心的患者就诊量以年均10%的速度在增长。

王秀霞表示,有些女性因为事业等原因一再推迟生育期,另外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外界环境变化等因素,都易导致不孕不育。

按照此前出台的《辽宁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5-2020)》,我省将把省内所有开展辅助生殖的机构全部纳入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审批,统一实施监管。

辽宁省获批准12家医疗机构名单

沈阳市妇婴医院、大连市妇儿医疗中心、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东方医疗集团菁华医院、沈阳204医院、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鞍山市妇儿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解放军第202医院、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沈阳九州医院、省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