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进一步研究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01.12.2017  23:14

  11月3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拟提交中共辽宁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审议的《中共辽宁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施意见》《辽宁省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增长三年行动计划》,审议《关于加强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引领基层治理创新的意见》。省委书记陈求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中共辽宁省委关于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辽宁振兴发展具体任务和实际举措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统一起来,符合中央要求,契合辽宁实际。要继续修改好、完善好《实施意见》,确保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实施意见》为依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督促检查,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辽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指出,制定实施《辽宁省城乡居民和各类群体收入增长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加快辽宁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各类群体收入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越来越好。要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以经济发展带动就业、促进增收。要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格局,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上升,低收入者收入增加,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体目标。

  会议指出,城市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力量。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紧紧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辽宁振兴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彰显辽宁特色、符合基层实际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路子。要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体系,全面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调整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健全整街推进、整区提升的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与群团工作同步推进,以改革创新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研究解决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