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巴掌男孩精神分裂 学校判赔15万

29.11.2014  15:08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记者闫尚报道 12年前,他是个阳光大男孩,英语课堂上老师的一巴掌,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他先是患上抑郁症,后病情逐渐恶化,最终患上精神分裂症,只好辍学在家,辗转各医院治病。

家人将学校告上法庭,学校被判赔15万元医药费。

2002年9月,高鹏成为沈阳市某中学初三五班的学生,性格开朗、阳光。 9月3日,英语课上,他被老师点名背诵课文。由于没有准备充分,高鹏没能将课文背出来。老师一气之下,打了高鹏一嘴巴。

被打之后,高鹏备受打击,教室成为他的一个“噩梦”。一踏进教室,他就回忆起老师当着全班同学面掌掴自己的那个场景。不久,高鹏无法继续读书,多次到医院就诊。当年10月,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高鹏为心理障碍,次月以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住院治疗209天。

2004年,该中心鉴定高鹏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发病与被英语老师掌掴有直接因果关系。同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出同样的鉴定,同时鉴定高鹏的精神状态未恢复正常,尚需治疗。

高鹏的家人一直期待他能恢复正常,可高鹏的状态却每况愈下。高鹏的母亲只好日夜守在他身边。 2007年,高鹏来到沈阳市皇姑区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2013年9月到2014年9月,高鹏的母亲每个月都陪他到沈阳市一家医院的门诊进行药物和心理治疗,每次费用近9000元。这期间,高鹏还以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在沈阳精神卫生中心医院住院治疗。

自2002年,高鹏被确诊患有精神疾病之后,他的家人便将学校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学校承认高鹏在校学习期间,被老师体罚而导致患上精神疾病。法院也多次作出判决,判令学校对高鹏家属提出的合理部分予以赔偿。

今年,高鹏再次将学校告上法庭,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中学赔偿原告高鹏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近15万元。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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