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老师要陪学生吃需缴费 学校食堂不能对外承包

15.09.2015  07:03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萧林熙)今后,校长和教师代表轮流陪学生就餐,还须同样缴费、饭菜标准也与其一致。

  昨日,沈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堂将建立膳食委员会,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知识培训。

  意见指出,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轮流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做到“三同”,即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对外承包的,合同到期停止续包。

  此外,学校食堂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