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父亲打逆子扔下井获刑12年

07.12.2014  23:17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记者隋冠卓报道 在火炉边忙活烧柴、烧水的是72岁的老父亲,躺在床上的是41岁身体健康的儿子——吃饭、睡觉、打骂父亲和家人几乎就是沈阳市康平县范义(化名)平时生活的全部。

  不堪“逆子”追打的父亲奋起反击,持铁锹、二齿钩朝儿子头部击打数下,并将儿子推到院内水井中……

  记者昨日获悉,自称“为民除害”的老父亲一审获刑12年。

  “怕他不死再把我整死”

  “我与父亲和二哥一起生活,大哥自己过。我大哥七八年前骑摩托车肇事,因治病花了一些钱,就开始脾气暴躁,经常来我父亲家无缘无故闹事找茬,看见我们就骂,有时候还打我们。媳妇和他过不下去就离婚了。 2013年10月21日早上,他拿着菜刀来我父亲家,向我父亲和我二哥要钱买冰箱和药,因他们不给,就拿着菜刀追他们,没追上,就在院子里骂了一会儿,骑摩托车走了。下午他又来了,并让我父亲到他家给他做饭。 ”范义的弟弟范山(化名)介绍。“他躺在床上,见人就骂,还让我把饭端他家去,再把他家炕烧上,如果我不去他就要住在这。因我孙女在家,我怕他闹孩子,所以只好按他说的办。我到了他家后先烧水,并将烧火用的二齿钩扔在柴火垛旁边。他回来后说想洗澡,但水不够,就让我到院子里的井里给他打水,因为天黑我不想去,他就骂我,我也骂他。后来他就朝我走过来,我一看不好就往屋外跑。我刚到屋外被他打了两撇子,倒在地上。我旁边正好有一把铁锹,我就拿起来向他头部砍,铁锹头都掉了。我又看他要到井边找家伙,我就到柴火垛旁拿起二齿钩,用二齿钩背面照他的后脑打了一下,二齿钩打断了,然后他就趴地上不动了,接着我又打了他脑袋两三下。我当时怕他不死,起来再把我整死,就拽着他的胳膊和腿,拽到井边后,头朝井口一推就把他推下去了。然后,我在他家坐了一会儿。第二天早上三四点钟的时候,我回到自己家。我吃完早饭,就到派出所自首了。 ”老范介绍。

  “早晚都会有这一天”

  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警方从范家院内的水井中打捞出一具男性尸体。经鉴定,范义“因头部外伤致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吸入异物及溺液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就是说范义被扔进水井的时候并没有死亡。 ”办案人员表示。“平时总让老爷子给他干家务、做饭、烧炕、干零活,稍有不如意就打骂。有时候还摘老爷子家的菜出去卖,卖的钱自己花,花没就向老爷子要,不给就骂。村里也多次进行过调解。 ”老人所在村的村书记表示。“老爷子总被骂,但是从来不还口。 ”村民们表示。“我就当是为民除害了吧,其实,早晚都会有这一天……”案发后,老范对办案人员表示。

  2013年10月22日,老范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日被逮捕。

  法庭认定不属于正当防卫

  检察机关认为老范构成故意杀人罪,将其起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时老范对事实没有异议,也没有为自己辩解。“老范有自首情节;范义有过错,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老范有正当防卫情节;案发时老范已经72岁了,没有前科劣迹和不良嗜好,此次犯罪是初犯、偶犯,且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社会危害性较小。 ”老范的辩护人表示。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范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范义的行为有悖伦理道德,为一般人所不能容忍,对引发本案存在过错。但老范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与正当防卫属性不符。一审判决老范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