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四类考生可享5至10分加分

31.05.2016  12:31

    -关注中考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今年沈阳市中招加分及照顾录取考生申报和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四类中考考生可获5至10分加分。

  四类考生可加分一类考生可优先录取

  1.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考生志愿照顾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10分参加录取;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照顾5分参加录取。

  2.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

  3.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照顾5分参加录取。

  4.“双语”教学民族学校毕业的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照顾10分参加录取。

  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时优先录取。

  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均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各种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只享一种,不可兼得。体育、艺术特优生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上予以照顾录取。

  需到区县招办复核逾期不予办理

  5月30日至6月13日,符合加分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填写《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登记表》,持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到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到市公安局或民政局,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到市公安局,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到市侨务办公室,台胞子女到市台联,援藏干部子女、援疆干部子女到市委组织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到市民委)办理审核手续后,交区、县(市)招考办复审,逾期不予办理。

  市招考办将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公示全市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取得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行为,将对违规考生予以处理。

 

截至上月沈阳市营商办解决企业诉求200件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小区消防通道画上停车位 警方取缔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38号刚刚引进新物业,Syd.Com.Cn
想发财动起歪脑筋 男子获刑
  从网上四处搜集下载淫秽视频存在网盘上,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