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12日进行 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

09.03.2016  10:13

  本报讯 记者王晓波报道 沈阳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2日进行,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

  参加笔试的考生,3月7日-11日,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打印准考证。参加补考的考生,请3月8日-11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寻呼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参加考试。考生须脱帽参加考试。

  考生要在考点学校门口进行初次检查,请准备好如下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携带的手机等禁带物品按要求交给考试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必须考前20分钟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核验。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考生提前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监考员对考场内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的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