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职及以上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有奖补

13.12.2015  07:23

中职及以上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有奖补

条件:专业对口,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一次性奖补实施细则正在制订,预计明年出台

  面对日益加剧的老龄化趋势,辽沈地区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亟待提高专业化水平,而由于收入低、待遇差,即便专业对口,不少毕业生纷纷选择改行。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荣伟东呼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居家养老业专业化水平。12月12日,辽宁省民政厅回应,为了推进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省民政厅正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拟由省市财政对具备一定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方向中职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中职)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

  现状:

  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

  荣伟东委员介绍,辽宁省居家养老服务的从业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带薪的专业服务人员;二是不带薪的志愿者。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年龄偏大、专业化程度低。

  目前,由于辽宁省还没有健全完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制,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志愿服务不规范。

  记者了解到,由于文化素质偏低、护理经验不足、专业素质偏低,导致辽宁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

  其中,由于养老服务机构的入职门槛较低,致使相关护理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有关调查显示,辽宁省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中,高中或中专学历以上人员约占5.24%,大专及以上仅为0.7%。同时,据辽宁大学人口所的调查,目前辽宁省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中护理经验在1年以下的占56.82%; 2年以上的仅占16.78%,护理经验明显不足。

  办法:

  对口毕业生将获一次性奖补

  针对荣伟东委员反映的问题,辽宁省民政厅做出回应,为引进养老服务与管理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对辽宁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做出规定,由省市财政对具备一定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方向中职以上学历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关于一次性奖补的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预计明年出台。

  记者还了解到,奖补对象必须符合一些条件,首先是专业对口,必须是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方向中职以上学历毕业生;其次,需直接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工作;此外,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浙江正在执行类似政策

  记者了解到,眼下,浙江省正在执行类似的政策,今年3月份,浙江省通过了《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进入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励和补贴,奖补标准为大学毕业生4万元、高职毕业生2.6万元、中职毕业生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