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女汉子”为啥怀孕被欺负?

03.03.2016  09:36

  如今在职场上担任主管、要职的女性越来越多了。她们多是精明能干,敢打敢拼的职场“女汉子”,但却同样面临着生育、女性特殊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的困扰。三八节来临之际,省、市妇联举行巾帼维权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当天现场来自市妇联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专家们,就女性各种法律维权难题做现场解答。

   职场白领怕丢工作被迫“隐孕”

  案例:张女士是一名精明能干的已婚职场女性。去年跳槽到一家大公司做销售主管,但公司老板对其有不成文的要求,三年内不能因生育影响工作。工作一年后她竟意外怀孕了,已近40岁的她很想做妈妈,但一想到当时不生的“约定”,犯了愁的张女士想到了“隐孕”,每天裹着大厚衣服去上班。“过段时间肚子大了也遮不住呀。可如今竞争这么激烈,知道我怀孕了,就算怀孕期间不能解聘,但被炒也是早晚的事!”为此张女士急得不行。

  专家支招:从事多年女性维权工作的施宏律师说,如今一些职场女性,经常会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遇到关于“怀孕生子”的烦恼,有的甚至将“几年内不允许怀孕”的条款直接写在合同里。事实上怀孕生子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女性最基本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用人单位都无法强行禁止,这样的合同条款是不合法的,更不能因此将女职工解雇。

   怀孕被调岗还没了奖金

  案例:在某私企工作的孙玲(化名)已怀孕6个月,从上个月开始,公司以孕妇体力有限为由将她调岗而没了奖金,小孙的工资每月少了近3000元。而且每天还必须早8晚5到单位打卡,如经常请假产检还同样要被扣工资。

  专家支招:女性法律援助团的专家说,如今确实存在一些企业钻法律“空子”,不解雇却变相降低孕期女职工待遇,使很多职场女性甚至因为工作不敢生孩子。怀孕女性是要受到法律保护的,产检也是必须保证的,而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工资待遇也不允许随便降低。提醒孕期女性,要对劳动法规有充分的理解认识,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一味忍让,必要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维权。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