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超25万人将实现脱贫 500个贫困村彻底脱贫

01.02.2016  10:29

  今年我省将努力实现脱贫25万人以上,500个贫困村彻底实现脱贫,这是记者在1月27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214万人减少到2015年年底的8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9.3%下降到3.5%。对24.7万贫困劳动力进行了就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移民扶贫1.48万户,对27万贫困户给予了增收项目扶持。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6376元,增加到2015年的11208元,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此同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经济社会步入了较快发展轨道。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省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确保全省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791个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为此,今年我省将在分类施策上下功夫,实施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对居住条件较差的,通过移民搬迁和住房条件改善一批,2016年实施3000户,省对移民搬迁集中安置、分散搬迁安置、危房翻建补助标准统一为每户3万元; 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通过医疗救助扶持一批,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因学致贫的,通过教育扶持一批,将2015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给予补助政策试点在全省推开;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通过资产收益扶贫、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使他们的收入最终达到扶贫标准,实现脱贫。

  同时,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改革上,逐步建立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新体制新机制,省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的原则,全面实施责任、权利、任务和资金“四到县”。省将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由县依照扶贫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自主确定扶持项目。从今年开始,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与市县当年脱贫任务挂钩,资金主要依据当年脱贫任务人数、建档立卡移民扶贫户数等因素切块下达到县(市、区)。省里不再单独安排项目到户扶贫、产业扶贫示范项目、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项。省财政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后,各地要尽快确定项目,并于6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省、市备案,审查通过了即可实施。

  省扶贫办还将继续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对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进行动态分析,查找贫困原因,研究扶持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检验帮扶效果。省扶贫办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 《辽宁省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脱贫标准和程序,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要实行动态管理,脱贫了逐户销号,做到政策到户、脱贫到人、有进有出。对搞“数字脱贫”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