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小年”前“沈阳四塔”全亮化

07.01.2015  11:12

  核心提示

  每天出门看到干净整洁的街道心情会随着明朗,每天晚上回家伴着美丽的夜景一天的疲累似乎也得到了缓解,一个好的市容环境与每一位百姓都有关系。1月6日上午,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热线不断,市民针对沈阳市夜间亮化布置、公园个性化亮化工程、节日气氛亮化烘托等内容提出了疑问,专家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容景观管理处处长 万宝良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容管理中心主任 马彬

  王先生: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安装户外LED大屏幕?

  答:《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广告设施。

   东塔、南塔、西塔、北塔“小年”前全亮

  沈阳四塔是老沈阳盛京城外东、南、西、北四座塔寺,象征四大金刚威镇四方,护国安民。为展现它们独特的历史造型之美,市城建局安装了各种保护建筑的节能灯具使其在夜晚展现出不同于白天的风姿。此次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亮化将禁止直接打孔安装,采取外置结构件安装(外立面安装钢网、绳或设置粘接板等)。此次工程明确夜景灯饰照明从设计、选材和设置要求提高科技含量,推广节能环保灯具的使用,要比使用普通灯泡至少省出三分之二以上的电量。为了体现节俭并且不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沈阳市规定,亮化区域最晚关灯时间不超过23时,开灯时间是由日落时间的不同自动调节。

  亮化将采取更多的人性化措施。为保证行车安全,灯杆灯饰的亮化将不再采取闪烁模式。对所有景观照明建设实行排查划分。符合总体规划设计要求的点位保留现有照明,尽可能地维修损坏的景观照明功能;对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未实施夜景照明的点位,依照总体规划进行重新规划设计,重建实施亮化工程并确保三年以上的使用效果。

   31处点位景观照明提升“小年”之前全完工

  2014年年底逐步完工的亮化工程对比往年加入了更多新鲜元素,在楼体亮化的设计和造型上不断推陈出新,在坚持“勾勒楼体轮廓”等简洁手法的基础上今年又在滂江街、北海街沿线等亮化中创新使用了“艺术墙壁灯光画和单项投光灯艺术造型”的表现方式,通过此种表现方式使楼体亮化形成了正面有光、侧面有景的立体视觉效果。2014年主要对31处点位进行了景观照明提升,东塔、南塔、西塔、北塔、塔湾舍利塔等古建筑点位;南湖公园内桥梁、亭榭、堤岸、柳堤等,南湖公园的东、西门以及南运河皂角园桥;北陵公园内桥梁、亭榭、堤岸、柳堤等以及北陵公园的东、西门;桥梁点位包括北京街地道桥、东西快速干道南京街段及黄河地道桥、新开河黄河桥等4座桥梁;灯光雕塑和节日景观点位主要集中在科普公园内灯光雕塑;金廊全线(浑河桥至黄河北大街三台子二环桥)灯杆挂红灯笼和中国结;金廊沿线(浑河桥至北陵正门)部分绿地及节点摆放亮化景观树。在保证质量前提下,2月11日(小年)之前完成全部建设工作。

  和平区重点提升和平大街等13条街路、中山广场等4个广场、马路湾等10个重要节点和太原街2号绿地等12块绿地亮化建设;沈河区主要完成青年大街沿线绿地、太清宫绿地等夜景灯饰建设及加装防护装置,对皇城地区开展动态夜景亮化建设及提升工作,完成万柳塘公园及长青公园144套路灯的安装工作;金融商贸开发区打造沈阳中央商务区,对青年大街、惠工街等楼体进行提升;皇姑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东北簋街亮化、星吧街亮化、淮河街路灯改造、长江街、黄河大街景观灯亮化工程,北陵大街亮化提升、七块新建绿地亮化等;大东区完成了滂江街、北海街两侧共92栋楼体的景观照明建设;浑南区对青年南大街及与浑南大道交叉转盘绿地进行亮化提升。

   夜景灯饰专人维护、负责

  为全面做好夜景灯饰管理工作,市城建局制定了详细的亮化管理工作流程,以市城建局市容景观管理处为主管单位负责全市亮化管理工作的协调;市容景观设施管理中心负责亮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维护、安全等日常工作;各区负责本辖区亮化维护工作的工作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夜景灯饰亮化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提出了“有专人维护、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有专人巡视”的“四专”及“巡视到位率、设施完好率、整体亮灯率、维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的“四率”管理要求。

  在节日类景观照明方面综合使用动态彩光表现,设计方式以动态、新颖为主,突出强调精品意识和景观内涵。在总结历年节日庆典冬季施工受天气影响较大的同时,将今年的节日庆典工作以突出一个“早”字,追求一个“精”字,彰显一个“靓”字为工作理念,对城区桥梁、绿地、广场,尤其是商业街地段进行了系统亮化。

   征集夜景照片

   奖金每幅100-200元

  为展示沈阳市景观照明建设成果,市城建局将组织编制城市景观照明展示画册,现对城市夜景照片进行征集工作,征集范围为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浑南区内的道路、建筑、桥梁、水系、绿地、广场的单体及综合体场景。本次征集采取电子版报名方式,参与者将作品电子版照片、照片简要说明、作者信息及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3月6日为作品征集阶段,3月6日至3月10日为照片审查阶段,3月12日对获奖者发放奖金。征集奖金将在确实使用后发放,单体作品每幅支付100元人民币,区域广角照片每幅支付200元人民币。联系电话:23987109、2398701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