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节能低碳行动5年节约1572万吨标煤

16.06.2017  00:54
 

    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6月1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近年来我省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取得了积极成效,“十二五”期间,我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特别是在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中,5年间全省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1572万吨标煤。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制定了《辽宁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计划》《辽宁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辽宁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指导性文件,形成了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顶层设计。

  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去年以来,我省工业领域组织开展了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对钢铁、水泥等行业19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建筑领域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交通领域全面推进绿色交通示范省建设,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61.3%、94.8%。公共机构领域重点开展了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省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局面。

  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上,我省举措频频。沈阳市、鞍山市和建平县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开展了全省园区循环化改造需求调查,完成了东港“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沈阳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同时,制定了《辽宁省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农业循环经济正在积极推进。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加快对传统行业实施绿色改造,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有机农林业等绿色产业,加快建立绿色科技支撑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能源、土地、水资源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努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还将大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相关标准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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