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给创业者半年“试水期”
29.09.2015 11:00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9月28日,记者从苏家屯区获悉,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推出试营业制度。
按相关规定,在苏家屯区投资创办个体经营的部分行业,实行为期6个月的试营业制度。创业者只需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进行登记备案,就可以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试营业期满后,经营者如继续经营,则可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据了解,该区还出台了支持创业创新的15条相关政策,为创业者营造出更加优越的创业环境。
(李莉、高志广)
编辑: zfw08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29.09.2015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