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陷“宪法危机”

05.11.2016  17:02
    英国高等法院3日裁定,政府正式启动“脱欧”程序需经议会批准。这一裁决被认为是对英国政府的沉重打击,势必影响首相特雷莎·梅力推的既定“脱欧”进程。

    一些英国媒体评论,英国高院这一“重磅”裁决不仅扇了政府耳光,还触发了一场“重大宪法危机”。甚至有人怀疑,让“留欧”派议员主导的议会批准“脱欧”程序,理论上存在英国民众公投决定遭实质性阻挠的可能。

    缘由:程序还是政争?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10月初宣布英国将于明年3月底之前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正式开启“脱欧”程序。部分英国议员提出质疑,认为政府启动“脱欧”需事先得到议会授权。

    英国政府援引法律中一项“特权”条款,主张政府有权执行从国际条约中退出的程序;反对者主张,“脱欧”意味着英国民众的相应权利会被剥夺,而涉及到民众权利的事务必须经过议会批准。

    特雷莎·梅先前指责主张议会“脱欧”主导权的议员试图通过司法程序阻挠“脱欧”,称“他们正利用拖延手段来毁掉它(‘脱欧’进程)”;不过,一些反对者坚称,“脱欧”进程事关法律程序,英国由议会决定加入了欧盟,也应该由议会决定脱离欧盟。

    英国高院10月开始受理“脱欧”程序诉讼案,同意就政府是否可以无需议会批准即启动“脱欧”程序进行裁决。这一案例也被视作英国“整整一代人所能见到的最重要宪法问题”。

    英国高院3名法官3日就此作出裁决,认定英国政府没有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权力。

    首席法官约翰·托马斯说:“英国宪法的最根本原则就是议会权力至高无上,可以确立或者废除其选择的任何法律。

    不过,这一裁决没有具体说明英国政府在开启“脱欧”程序方面所需采取的步骤,也没有说明是否需要议会重新通过法律来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

    英国政府对高院裁决表示“失望”,称将上诉至最高法院。根据程序,英国最高法院定于12月5日至8日举行听证会,届时将就政府上诉作最终裁决。

    反应:观点对立严重

    英国高院作出裁决后,“脱欧”派人士反应强烈,认为民意遭到“背叛”,甚至指责法官有政治化倾向,呼吁其辞职。

    英国独立党资深议员苏珊娜·埃文斯说:“这些激进法官怎么可以企图颠覆民意?这是在夺权和破坏民主,我们该行使权力解雇他们了。

    主张“脱欧”的“退出就是退出”组织负责人理查德·泰斯认为,在民众已经公投决定“脱欧”的情况下,高院的裁决显得“不光彩”。

    “我们的民主被法律界一群精英人士糟蹋了,”泰斯说,“议会再投票(决定‘脱欧’)完全没有必要,还浪费时间,背叛了民意。

    主张议会主导权的吉娜·米勒辩称,“脱欧”程序诉讼案并非阻止英国“脱欧”,而是在程序上确保议会的主导地位,“是程序,而非政治”。

    最大反对党工党领袖杰里米·科尔宾说,工党尊重公投结果,但政府的“脱欧”谈判策略需要得到议会监督。

    希望英国尽早启动“脱欧”进程的欧盟领导人对裁决感到困惑,警告英国不要在“脱欧”问题上进一步拖延时间。

    “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即英国政府利用这一新的局面作为进一步拖延(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借口,”德国社民党领导人阿克塞尔·舍费尔说,“我们需要在明年3月前得到明确答案。如果没有,其余27个欧盟成员国必须拿出勇气自行作出决定。

    影响:“脱欧”会否夭折?

    一些分析师认为,尽管最终裁决还有待最高法院作出,但高院的裁决已经让“脱欧”局面更加复杂化,可能进一步加深“留欧”派和“脱欧”派的对立,还给英国带来了一场无法回避、且尚难看到简单出路的“宪法危机”。

    媒体总结出这样一个微妙局面:英国民众在公投中以52%对48%的结果决定“脱欧”,主张“留欧”的特雷莎·梅出任首相并依据公投决定推进“脱欧”进程,而高院裁定政府启动“脱欧”程序需经议会批准;在英国议会中,大多数议员个人持“留欧”立场,但他们所代表的选民在投票中多数持“脱欧”立场。

    一些人不禁产生疑问:如果英国政府上诉失败,议会在审议启动“脱欧”程序时是否会阻挠甚至中止这一进程?英国媒体认为,这种可能性理论上存在,但不大可能成为现实。

    英国《卫报》解读,如果需要表决,尚不清楚议员们会投什么票,这些人的抉择可能关系到英国宪法体系的运作根本。他们要么根据选民意愿投票,要么根据自己的理性判断、从国家利益大局出发投下与选民意愿不同的票,然后由选民决定自己是否能在下次选举中幸存下来。以工党为例,70%议席所代表的选民倾向于“脱欧”,议员如果投下反对票或者弃权票都是某种程度上的“选情自杀”。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