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外业工作通过国家林业局检查验收

12.12.2014  13:41

为了全面了解辽宁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质量,保证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成果质量,根据《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管理办法》、《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技术规定(2013修订)》、《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实施方案》,按照《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12月3日至11日,国家林业局荒漠化监测中心和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一行3人,对我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外业工作质量进行了检查验收。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国家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关于监测外业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全面了解监测组织管理、图斑区划、外业调查、成果质量,以及省级复查等情况;根据全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实际,抽取了康平县、昌图县、法库县、彰武县、北票市5个县(市)42个乡镇作为本次检查验收的县、乡级单位,对相应的图斑区划质量及图片库采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康平县、彰武县、北票市8个乡镇的相应图斑进行了外业检查,核对了各项调查因子的准确性。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辽宁省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图斑区划、外业质量检查意见反馈表,向省规划院反馈了外业检查验收结果。

本次检查验收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执行,国家检查组与省规划院技术人员采取边检查、边沟通、边修改的方式,对错误地块及时进行修正。对于共性问题,省规划院技术人员及时记录以便后期内业整理时统一修正。

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图斑区划合格率98%,图片库合格率100%,外业检查合格率97%,达到《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合格要求,保证了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成果质量,为下一步全省数据汇总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标志着我省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外业工作通过了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验收。